财经 finance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财经 > 深圳拟下调深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

新闻

2024世界高效热管理材料与设备博览会暨峰会 | 10月15-17日深圳隆重举办! 2024世界高效热管理材料与设备博览会暨峰会 | 10月...

电子技术快速迭代进步,芯片、器件和电子设备等向微型化、高性能化、集成化及多功能等方向发展,功率密...

产业

放眼全球教育 博研国际GMBA课程正式发布 放眼全球教育 博研国际GMBA课程正式发布

博研国际教育·博士课程和马来西亚APU亚太科技大学经过多年努力,联合开发的课程GMBA工商管理硕士(金领...

  • 别说华南无IP了!这个神盘造了一个童话梦

    飞流直下的巧克力瀑布,龙头船航行在棕色巧克力糖浆的河流,郁郁葱葱的口香糖草地,还有漫山遍野的牛奶糖......这是电影《查理和巧克力工厂》里的情节。 小时候看完这部电影,梦想有一天自己能像查理一样...

企业

明天起,广东高速公路ETC可显示全程费用 明天起,广东高速公路ETC可显示全程费用

针对今年初,不少车主反映离开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不能看到全程通行费用的问题,经过改善优化,明天(4/1...

深圳拟下调深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

发布时间:2021/05/29 财经 浏览:304

深圳拟下调深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今日审议《关于提请审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修订草案)〉,深圳市人大建议将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投诉、举报时效修改为三年。

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今日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修订草案)〉。《修订草案》下调深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并授权市政府适时调整缴费基数下限、缴费比例以及根据国家、广东省养老保险相关规定另行制定具体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取消归侨人员加发养老金政策;调整2014年前退休企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支付渠道,养老基金不再为此类人员支付医疗保险费。

《修订草案》修改养老保险费征收主体的名称,将养老保险费的征收主体表述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并明确社保机构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各自职责。这些修改与国家的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进程相衔接,有利于保障深圳平稳有序实施养老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

《修订草案》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市社保机构、市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超过两年的,市社保机构、市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不予受理”。

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认为,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改变了《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的规定。建议参照《民法典》的规定,将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投诉、举报时效修改为三年,进一步加强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打击损害职工养老保险权益的行为。

另外,《修订草案》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为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劳动报酬”。对于工资总额如何确定,具体包含哪些项目,在实践中容易产生歧义。由于工资总额是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其构成应当清晰明确,建议结合工作答复对按月发放的工资总额作出进一步明确的规定,避免歧义。

姓 名:
邮箱
留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