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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230万元!广州增城出台教育人才引进办法

发布时间:2023/06/29 财经 浏览:95

记者获悉,广州市增城区日前印发出台《广州市增城区教育人才引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力争到2025年引进30名左右的教育人才,为增城区教育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引进的教育人才按不同类别,可分别享受税后230万元、125万元、60万元和25万元的人才奖励及相应保障。

根据《办法》,引进的教育人才是指在教育领域德才兼备、能力突出、业绩出色、业内认可的优秀教师和校长(原则上为广州市外学校的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国家,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其品德、能力、业绩、综合素养及个人魅力得到业内认可;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对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办法》适用于增城区公办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相关教研机构。《办法》自2023年6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后仍需兑现的支持政策,将延续执行完毕。

《办法》提出,分4个类别引进一批教育人才,即杰出校长、名校长、名教师和青年骨干教师。

杰出校长

杰出校长需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管理水平国内领先,工作业绩特别显著,在本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同时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校长、副校长;获“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的校长、副校长;

教育部“中小学名校长领航工程”校长工作室主持人;

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获奖者(排位第一)的校长、副校长;

获得“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或国家“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称号的校长、副校长;

获得副省级城市及以上杰出专家、优秀专家称号、高层次人才证书、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的校长、副校长;

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与上述同一层次人员相当的校长、副校长。

名校长

名校长需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管理水平省内领先,工作业绩显著,在本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地级市及以上名校长、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获省级“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称号的校长、副校长;

获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校长、副校长;

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获奖者(排位第一)的校长、副校长;

遴选为省级及以上教育家、教育专家培养对象或名校长培养对象的校长、副校长;

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与上述同一层次人员相当的校长、副校长。

名教师

名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要在市内领先,工作业绩突出,能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教育部“中小学名师领航工程”教师工作室主持人;省特级教师或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获得者;

省级以上“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称号获得者;

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获奖者(排位第一);

地级市及以上名教师、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或地级市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获得者;

近五年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或技能大赛获一等奖以上或获得金牌;

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与上述同一层次人员相当的其他人才。

青年骨干教师

青年骨干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要较为突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取得“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同时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地级市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

近五年地级市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获奖者(排位第一);

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学教研业务部门主办的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省级及以上教坛新秀荣誉称号获得者;

地级市及以上教育系统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名教师培养对象或青蓝工程名教师培养对象;

多次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奥林匹克、体育、艺术、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的老师;

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与上述同一层次人员相当的其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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