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news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广州拟规定房产中介售个人信息或被罚款

新闻

小城创业故事:裹小递西昌站点的奋进之路 小城创业故事:裹小递西昌站点的奋进之路

今日分享裹小递同城速配城市合作伙伴的创业经历,在瞬息万变的同城配送行业,裹小递西昌中心于 2022 年...

产业

放眼全球教育 博研国际GMBA课程正式发布 放眼全球教育 博研国际GMBA课程正式发布

博研国际教育·博士课程和马来西亚APU亚太科技大学经过多年努力,联合开发的课程GMBA工商管理硕士(金领...

  • 别说华南无IP了!这个神盘造了一个童话梦

    飞流直下的巧克力瀑布,龙头船航行在棕色巧克力糖浆的河流,郁郁葱葱的口香糖草地,还有漫山遍野的牛奶糖......这是电影《查理和巧克力工厂》里的情节。 小时候看完这部电影,梦想有一天自己能像查理一样...

企业

明天起,广东高速公路ETC可显示全程费用 明天起,广东高速公路ETC可显示全程费用

针对今年初,不少车主反映离开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不能看到全程通行费用的问题,经过改善优化,明天(4/1...

广州拟规定房产中介售个人信息或被罚款

发布时间:2020/07/04 新闻 浏览:621

正文

  昨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草案修改稿明确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泄露、买卖所掌握的房屋租赁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实践中,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出售房屋租赁当事人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行为,给公众造成困扰,我国法律对买卖个人信息等已有相关规定。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在管理规定中增加相应的禁止性规定和法律责任。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些意见。

  因此,草案修改稿增加规定,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泄露、买卖所掌握的房屋租赁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在法律责任方面,规定泄露、买卖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的,由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邓成明介绍,此次审议是三审,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天河区人大常委会等认为,二审稿中对关于出租人和承租人义务的规定不全面。为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人身、财产安全和相邻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增加出租人、承租人出示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等和落实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等责任,以及承租人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相邻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等义务。

  为此,草案修改稿增加了相关规定,其中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或者房屋合法来源资料。

姓 名:
邮箱
留 言: